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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因前妻再婚与电动车纠纷持刀伤人,获刑五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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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因前妻再婚与电动车纠纷持刀伤人,获刑五个月

男子因前妻再婚与电动车纠纷持刀伤人,获刑五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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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青海省格尔木市人民法院对一起引人注目的刑事附带民事案件作出了裁决。男子李某因与前妻马某兰发生争执,并不满其准备再婚,竟持刀强行闯入前妻的租赁住所,对其施以重伤。法院最终以非法侵入住宅罪判处李某拘役五个月,并要求其赔偿马某兰经济损失16759.33元。

经过审理,法院查明李某与马某兰曾是夫妻,两人在2024年结束了婚姻关系,但因子女抚养问题仍保持联系。2026年3月10日,李某得知前妻即将步入婚姻殿堂,心中产生不安,再加上二人在电动车归属上的争论,双方争执愈演愈烈。当天晚上约20时,李某携带单刃匕首来到马某兰在格尔木市众祥村的出租屋。当马某兰拒绝开门后,李某毫不犹豫地踹开大门强行进入,在争吵中,他对马某兰进行了持刀刺击,造成她右腹部和左下肢等处多处受伤。经过司法鉴定,结果显示马某兰的伤情为轻微伤。

案件发生后,李某并未逃离现场,而是选择主动拨打了报警电话,并前往派出所自首。在警方的审讯中,他如实供述了犯罪过程,并自愿签署了认罪认罚的声明。在审理过程中,马某兰及其代理律师主张,李某的行为应构成故意杀人未遂,希望法院依法从重处罚。然而,法院经过综合证据审查认为,故意杀人罪需要考量行为人的主观故意。此次事件中,李某的刀刺行为主要针对马某兰的非致命部位,未涉及头部、心脏和颈部等致命区域,同时,他在他人劝解后选择了停止袭击,故不足以认定为故意杀人。但李某侵犯了他人住宅的安宁,法院对此作出了明确的定性。 RB88手机官网

在附带民事赔偿方面,马某兰向法院提起诉求,要求赔偿医疗费、误工费和护理费等合计31162.67元。法院综合考虑了医疗相关票据及地方工资标准,最终裁定李某需赔偿16179.33元对于超出金额的请求,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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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时,法院指出李某虽然有自首和认罪认罚的情节,可以从轻处理,但由于他非法侵入他人住宅并持刀伤人,主观恶性与危险性均较大,因此决定酌情从重。在做出最终判决时,法院宣布李某因非法侵入住宅罪而拘役五个月,责令其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马某兰损失16759.33元,并驳回马某兰其余诉讼请求,同时将作案工具——单刃匕首一并没收。判决书中也明确,当事人若对判决不服,可在收到判决书之日起十日内提起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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